×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20...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202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2025年第22号)

2025年第22号
2025-08-29
索引号11460000008174507Q/2025-13371主题分类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标题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202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2025年第22号)
发文字号2025年第22号发布时间2025-08-29
文件类型公告废止时间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202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2025年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202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一、海南省红十字会

二、澄迈县红十字会

三、儋州市红十字会

四、琼海市红十字会

五、三亚市红十字会

六、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七、昌江黎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八、海口市红十字会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5年8月18日

海南省财政厅: https://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508/ca0bddc264b44e3a81620ee5f15d0dd9.shtml?ddtab=true

立即登录